一、审图中心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订施工图审查机构管理规章制度,保障审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2.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对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审查。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科学的原则,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范审查行为,维护国家和公共利益。 4.建立健全施工图审查质量保证体系,落实审查工作责任制,确保审查质量。 5.坚持在审查机构和审查人员业务认定范围内,承接审查业务,不得超越认定的业务范围。 6.施工图审查合格后,及时办理审查合格书,并在全套施工图纸上盖章,作为办理招投标、质量监督和施工许可的依据。 7.做好施工图审查资料的建档、备案及审查信息、数据的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 8.定期总结交流审查工作经验,组织审查人员学习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建设科技发展的新成果,不断提高审查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9.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审查中发现建设单位、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 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应按规定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10.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抗震办工作职责 丹阳市建设局是负责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抗震工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抗震办是具体办事机构,其职责为: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江苏省防震减灾条例》和省政府批转的《江苏省建筑加层抗震防灾管理规定的通知》等法律、法规。 2.负责本地区工程抗震管理工作,包括建筑抗震设防和抗震设计审查;建筑加层改造设计审查;抗震施工质量监督,参与建设工程项目的主体验收和竣工验收;抗震设防的核验;组织工程抗震性能鉴定,实施抗震加固等。 3.负责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建设抗震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令等行政法规的宣传贯彻以及有关技术法规的监督执行。 4.协同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编制本地区抗震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5.负责本地区抗震工作的宣传,普及抗震防灾知识。 6.做好本部门的地震应急预案和抗震救灾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灾后重建的规划建设工作。 7.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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